近日, 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红果子工商所成功解决了一起因经营者指导方法不当造成玉米减产的农民群体申诉, 实现了4天内调解成功,2天内补偿款到位的高效能维权目标,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1.68万元,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7月6日,红果子工商所接到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转来一起农民群体申诉,申诉方为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5户农民,称6月4日在惠农区青一片农资经销部分别购买了苯磺隆、2.4-滴丁酯、乙莠3种农药除草剂,按照经营者提供的配方使用数十天后,发现部分玉米出现死亡和生长异常,遂联系经营者要求给予解决,但经销部负责人蔡明云却一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5名农户联名向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申诉。红果子工商所高度重视此起群体性农民申诉,立即指派专人集中时间调查处理此事,在初步了解掌握申诉事由、种植面积、赔偿诉求等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奔赴经营场所向当事人询问进货、销售、库存情况,到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现场查看农田减产和受损情况,并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对涉案的3种农药除草剂有关资料进行了查询,最终结果认定:上述3种农药除草剂均为正规厂家生产,但苯磺隆的适用范围为小麦而非玉米,2.4—滴丁酯、乙莠适用于播后出苗前土壤喷雾。而5家农户适用的农作物均为玉米,而且购买农药时已明确告知经营者是在出苗后使用,经营者完全没有考虑到农作物的适用范围及适用时间,只有凭借以往的老经验便给农户提供了除草配方,导致农户施药165亩,减产30亩,让农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7月9日、7月10日,经工商所两次组织双方调解,由经营户一次补偿5名农户共计16800元,为这起事关农民直接经济利益的重大复杂申诉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